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
為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和長遠生計,促進農村和諧穩定,根據《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省政府355號令)、《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山東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魯人社規〔2023〕3號)有關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實施山東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提出如下意見:
一、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各區市要按照《山東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和政策規定,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使用同一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制度平臺。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將其被征地養老保險資金與居民養老保險資金合并計算發放待遇。
二、征收土地嚴格落實“先保后征”原則
堅持先落實社會保障資金,后批準征地的“先保后征”原則。在擬征收土地報批前,區市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征地片區綜合地價所對應的政府補貼資金標準,將政府補貼養老保障資金足額撥付至征地費用專用預存賬戶,專戶存儲,??顚S?。預存賬戶管理辦法由區(市)自行確定。
三、養老保險方案納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在土地現狀調查完成后15個工作日內,鄉鎮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決策民主、群眾認可、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擬定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方案。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自然資源部門應給予必要的政策指導。養老保險方案按規定公示后,由相應鄉鎮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核準后,作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組成部分,在土地報批前,報區市自然資源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四、健全完善征地農民信息常態化共享機制
區市自然資源部門在收到征地批準文件5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征地文件送同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區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在征地批準文件下達60個工作日內,將政府補貼資金全額撥付至區市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批準面積與報批面積不一致的,鄉鎮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收到征地批準文件后60日內調整形成養老保險最終方案并報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五、按照養老保險方案完成被征地農民參保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政府補貼資金到位,并收到征地批準文件及養老保險最終方案后,按照有關規定在60日內將政府補貼資金落實到被征地農民個人賬戶。其中,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中的個人繳費、集體繳費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稅務部門按有關規定做好被征地保險繳費工作。各區市要嚴格按照《關于印發<山東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魯人社字〔2023〕3號),做好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工作。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事關被征地農民切身利益。各區市要把此項工作作為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障民生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措施。區市政府是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的責任主體,實行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制。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聯系單位: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